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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医疗工作的通知
日期: 2017-08-03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  各县(市)区,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计局,鄂东医疗集团、鄂东医养集团,城区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(含专科医疗机构):

 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医疗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发明〔2017〕40号)文件的精神,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
  一、加强领导,做好高温天气医疗卫生服务工作

 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要深刻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性,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,将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,切实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门、急诊管理,抓好就诊各环节的服务工作,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。市急救中心要从人员、技术、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,确保出诊迅速,妥善处置。

  二、广泛宣传,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。

 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预

  防高温中暑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,在高温季节采取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互联网、显示屏、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针对重点人群广泛宣传防暑降温知识,强化公众防范意识,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能力,做好高温中暑防控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。

  三、合理调度、改善诊疗工作环境。

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合理调整工作、值班安排,为广大患者及医务人员提供温度适宜的工作环境,做好医务人员自身的防暑工作,保障医务人员健康

  四、强化管理,做好应急值守工作。

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的卫生应急值守工作,做好应对高温中暑事件处置人员和物资准备。要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,充分考虑到高温天气对用水、用电安全造成的影响,做好本单位供水、供电设施检查和维护,根据需要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和电源,确保医疗设备有效运转和医疗服务持续提供。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本地区、本单位工作人员防暑降温和自身防护工作。各单位相关人员要熟悉突发事件报告流程,以便有情况能及时上报、妥善处置。

 

 

 

  黄石市卫生和计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

  2017年8月1日



[来源: 黄石市卫生和计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]